来源:互联网
2023-02-24 23:59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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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车牌增量指标有效期12个月,自公布次日起算,不能延期。
指标使用规定:
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,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。增量指标、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,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,自公布次日起算。
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,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。逾期未使用指标的,视为自动放弃指标,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。
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,可以用于普通车、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。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节能车增量指标,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。